毛振簡歷:防城港市防城區(qū)法院院長毛振,曾任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、執(zhí)行局局長
毛振同志(簡歷):
毛振,男,1981年6月出生,中共黨員,研究生學歷,碩士學位,四級高級法官,2009年進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。
--------------------
2001年09月—2004年07月,東北師范大學國際語言文化學院英語系英語專業(yè)學習;
2004年07月—2006年08月,廣西防城港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;
2006年08月—2009年12月,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法律專業(yè)學習;
2009年12月—2011年01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干部;
2011年01月—2011年04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科員;
2010年10月—2011年04月,廣西防城港市上思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(掛職);
2011年04月—2012年08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科員、助理審判員;
2011年12月—2012年07月,中共防城港市委組織部跟班學習;
2012年08月—2013年08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、審判員;
2013年08月—2013年11月,廣西東興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;
2013年11月—2014年09月,廣西東興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2014年03月—2014年09月,借調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,擔任辦公室負責人、審判員;
2014年09月—2023年01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、審判員,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執(zhí)行一庭庭長;
2023年01月—2024年07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、執(zhí)行局局長、市委第四巡察組副組長;
2023年04月,免去毛振的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執(zhí)行一庭庭長職務;
2024年07月—,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(qū)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審判員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副院長、代理院長;
--------------------
相關搜索:防城港毛振簡介、防城港毛振任前公示、防城港市中院毛振、防城區(qū)法院毛振
毛振,男,1981年6月出生,中共黨員,研究生學歷,碩士學位,四級高級法官,2009年進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。
--------------------
2001年09月—2004年07月,東北師范大學國際語言文化學院英語系英語專業(yè)學習;
2004年07月—2006年08月,廣西防城港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;
2006年08月—2009年12月,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法律專業(yè)學習;
2009年12月—2011年01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干部;
2011年01月—2011年04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科員;
2010年10月—2011年04月,廣西防城港市上思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(掛職);
2011年04月—2012年08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科員、助理審判員;
2011年12月—2012年07月,中共防城港市委組織部跟班學習;
2012年08月—2013年08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、審判員;
2013年08月—2013年11月,廣西東興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;
2013年11月—2014年09月,廣西東興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2014年03月—2014年09月,借調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,擔任辦公室負責人、審判員;
2014年09月—2023年01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、審判員,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執(zhí)行一庭庭長;
2023年01月—2024年07月,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、執(zhí)行局局長、市委第四巡察組副組長;
2023年04月,免去毛振的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執(zhí)行一庭庭長職務;
2024年07月—,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(qū)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審判員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副院長、代理院長;
--------------------
相關搜索:防城港毛振簡介、防城港毛振任前公示、防城港市中院毛振、防城區(qū)法院毛振
沒有找到相關結果
已邀請:
2 個回復
小e管飯 - 廣西宇田置業(yè)有限公司
贊同來自:
一
決定任命:
林坤強為防城港市海洋局局長。
二
任命:
毛振為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。
免去:
黃文星的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。
三
任命:
陶建旺為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。
免去:
劉進平的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。
小e管飯 - 廣西宇田置業(yè)有限公司
贊同來自:
一
任命:
梁文舫為防城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(jīng)濟委員會委員。
二
任命:
柏樹義為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凌旭芳為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。
免去:
凌旭芳的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庭長職務;
毛振的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執(zhí)行一庭庭長職務;
田海的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。
三
免去:
柏樹義的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。